後來吳小姐不敵病魔身故,依遺囑內指定的親人為遺囑執行人兼信託監察人,協助遺族申報遺產稅後,並將價值2000多萬元的存款及股票一併交付信託,銀行依遺囑內容管理信託財產至最小子女年滿25歲,透過「遺囑信託」不僅確保財產安全,真正照顧她的未成年子女,落實她的遺願。
大眾銀行財富管理事業處協理吳碧芬說,遺產信託可減少爭產糾紛,因信託可將明定內容寫清楚,不僅對繼承人較好,對託付的人也比較安心。不過,吳碧芬也提到,信託中間有許多「眉眉角角」,信託財產包含現金、有價證券、不動產等,程序繁瑣。
多數民眾認為「信託」規劃是一件困難且複雜的事情,銀行主管建議,尋找專業有承辦經驗的銀行,安排「信託」會變得比較簡單。
透過「遺囑信託」妥善規劃後,不用擔憂自己百年後的遺產無法真正用於家人身上。
張齊家指出,民眾可透過自書或代筆等方式預立遺囑,在遺囑中寫明各種財產的分配方式,包括不動產、股票及現金等,並指明由哪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分別或共同繼承。此外,也可於生前與受託銀行討論遺囑有關的信託約定,包括要交付信託的財產項目及給付條件等。